被誤解的一萬小時定律

火紅的一萬小時定律



「一萬小時定律」最初是由麥爾坎.葛拉威爾(Malcolm Gladwell)這位《紐約客》知名作家,於他的暢銷書「異數:超凡與平凡的界線在哪裡?」所提出。書中的說法是,任何人想要在他的領域裏出類拔粹的話,那麼至少要在這個領域中砥礪磨練10000個小時


異數,圖片取自Amazon


葛拉威爾於書中舉證歷歷,談到了莫札特並不是天才,他是磨劍十年,才成就了今日的名聲。彼爾.蓋茲寫程式寫到累到趴在鍵盤上睡著了,才奠定了他日後創建微軟的強大實力。這些都不是不禁10000小時寒撤骨,那得梅花撲鼻香的例子。

葛拉威爾可不是信口胡扯的,他的發現是基於基於知名心理學家艾瑞克森(K. Anders Ericsson)的研究。

艾瑞克森的相關研究,在Google學術搜尋數據中,也有數千次的引用

艾瑞克森的研究一發表後,在學術界引發了一場震動。但也一直到了葛拉威爾的「異數」一書後,他想研究成果才在普羅大眾間傳播開來。

但套一句網路上的名言,心理學家艾瑞克森,「他很火,而且就站在葛拉威爾的背後!」

一萬小時的誤解

艾瑞克森本人覺得這10000小時的說法,實在是太竦動,蠻有內容農場下標題的味道。在艾瑞克森最近出版的新書「刻意練習」(這是簡體版的書名,應該還沒有繁體中文版)中,有談到了他對「異數」這本書10000小時的說法的想法。
刻意練習,取自Amazon

艾瑞克森認為10000小時的說法,致少有三個問題:

  1. 不是所有的領域都需要10000小時,有些領域其實只要刻意練習數百個小時就可以達到傑出的狀態。但又些領域(例如拉小提琴),10000小時,只是剛好可以一窺出類拔粹的門徑而已。
  2. 10000小時太久了,會讓人望之怯步。若一天練習4個小時,一週練習5天,那差不多要9年的時間,才會完成10000小時的時數。這對許多人來說,時間漫長而又遙遠,甘脆放棄還比較快。以快速學習而出名的TED講者喬許.考夫曼就對這點大大的打臉一番(下圖)。
  3. 最後一個問題是,其實光10000小時是不夠的,重要的是要「刻意練習」。
TED - 要多久就能學會新事務 - 20小時 (喬許.考夫曼的演講)

什麼是刻意練習

艾瑞克森在「刻意練習」一書中把練習分成了三種:天真的練習、有目的的練習,還有刻意練習

天真的練習


這是許多人在練習的方式,但會落入愛因斯坦說的:「全天下最愚蠢的事就是,每天不斷地重複做相同的事,卻期待有一天會出現不同的結果。」我們大部分的練習就是如此,重覆地做同樣的事,一直做,一直做,並祈禱自己的技術會有所提升。我們平常跑步,游泳,玩電玩,就是處於天真練習的狀況。所以我們無法成為馬拉松競賽中領頭的跑者,游泳的成績也就是那種過得去就好了。玩電玩也無法成為電競高手。

有目的的練習


在天真練習對立面,就是有目的練習。使用這種練習的使用者是有目標的,他們抱持著讓自己精進的目的,在粹練自己的技術。有目的的練習包含了四個要素:
  1. 要有目標:我們需要一個可以衡量的目標,來判斷我們的練習是否有成效。例如「拉這段曲子,連續三次,而且都不出錯」、「熟悉for迴圈,並且把這10題有關for迴圈的題目都成功解出來」。
  2. 要專注:練習時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任務上,仔細觀察自己的狀況。天真的練習就不會專注了。我們跑步時不會注意自己的姿勢,呼吸的狀況,速度的快慢,常常跑一跑就走神了,這就是不專注。
  3. 要有回饋:我們練習時,需要知道自己做的對不對,有那兒出錯了,出錯了知道要如何修正。例如我們用了比較冗餘的方式解了一個程式設計的題目,這時有個導師跟我們說可以用更好的方式來解這個題目,這就是回饋。
  4. 要讓自己走出舒適區:我個人愛舉的例子是「就算你把hello world寫了一億次,你還是學不會程式設計!」前述的練習就是在舒適區中的練習,我們老是在學習已經會的事務,這樣永遠不會有進步。要讓自己成長,要在舒適區外,多練一點。每次都讓自己嚐試新的技術,熟練並應用它。已經會了for迴圈,那就試著用while迴圈寫一次。不要把程式碼都集中在main中,而是使用函式來組織自己的程式。一次一次地突破自己的極限。
有趣的事,如果大家有看過前述喬許.考夫曼的TED影片,那麼就會知道他所提的黃金20小時學習法的技巧,談的就是艾瑞克森講的這4個重要的原則!

刻意練習


那麼刻意練習是什麼?個人認為艾瑞克森並沒有在書中特別定義什麼是刻意練習。但他提出了幾個查核的方式,讓我們確認所設計的練習方式,是否符合刻意練習:
  • 這個練習方式有法子逼我們走出舒適區嗎?
  • 這個練習方式會讓我們做一些較不容易完成的事嗎?
  • 是否有一個標準,來衡量練習的成效?
  • 這個標準是否可以提供即時的反饋?
  • 是否有法子可以辦別這個領域中,平庸人士,和傑出人士的差別?
  • 這樣的練習是否可以讓我們的技巧可以逼進這個領域的傑出人士?
我認為艾瑞克森想強調的,是最後兩點,也就是以傑出人士為導師,設計出一套訓練的法則。

為什麼要這樣?

因為刻意練習的目的,就是要在這個領域出類拔粹,也就是成為「最優秀」的人員。那麼我們師法的對象,就應當是這個領域中最強悍的人士。這點在運動界十分常見。在這專精的領域中,會有許多科學的訓練方式(例如間歇運動),這些訓練的方式通常是頂尖人員發現可以讓他們突破現有的極限,於是被採用了。

但在之後,這些頂尖人員,以及他們的追隨者,會在這些有效的練習上再加以鑽研,想出更多更有效的方式,讓自己的能力再往上一層。而這就是刻意練習的本質,永不停歇地追求更高,更好,更遠的目標。

艾瑞克森在書中舉了許多的例子,說明了刻意練習所帶來的突破。其中我最愛的例子是這樣的。1908年Johnny Hayes以2小時55分18秒取得了奧運的馬拉松冠軍,彼時,報章媒體形容這場比賽是場「20世紀最偉大的比賽!」

但在今天,馬拉松的冠軍紀錄是2小時2分57秒(幾乎要快了1小時)。在最負盛名的波士頓馬拉松中,如果你是男性,且年齡在18-34歲間,那麼你要在3小時05分內跑進42公里,才有機會取得波士頓馬拉松的門票。換言之,Johnny Hayes在今天,也只剛剛好跨過波士頓馬拉松的門檻而己。

在這一世紀中,我們透過了刻意的練習,讓人類的極限不斷地往外延伸!

延伸閱讀


留言

  1. 除了版主上述的四點之外,還有一個我覺得裡面提到蠻重要的部分,就是遇到瓶頸的時候該怎麼辦?
    "熱情" 是讓你繼續往前的動力
    所以在建立目標的同時記得寫下你的感受,對整件事情給自身的激發原因,並且自己可以從這樣的目標下得到甚麼樣的好處!這會大大的幫助在刻意練習時遇到瓶頸才有辦法繼續堅持的動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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